百萬遺產(chǎn)“引出”失聯(lián)20年的聾啞女兒
調解員講理說法,既分了遺產(chǎn)又續(xù)了親情
今年年初,浙江省寧波市鎮(zhèn)海區(qū)澥浦鎮(zhèn)司法所調解了一起遺產(chǎn)繼承糾紛,就在調解快要收尾時,卻又出現(xiàn)了讓人意想不到的情況——被繼承人失聯(lián)了20年的聾啞女兒突然現(xiàn)身,這著實讓眾人心里一咯噔。而在之前的調解中,家人對聾啞女兒的存在只字不提,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?
事件聚焦
遺產(chǎn)繼承接二連三引出糾紛
今年年初,寧波鎮(zhèn)海人老鄭在一次聚餐中喝高了。飯局散后,老鄭像往常一樣騎著電瓶車回家,豈料天黑路暗,加上酒勁上來,老鄭不慎一頭撞上了?吭诼愤叺囊惠v大卡車,當場身亡。
老鄭離世后,留下了一筆百萬元的遺產(chǎn)。由于老鄭和妻子阿芬并未生育子女,按理來說,這筆遺產(chǎn)就應由阿芬及老鄭的父母繼承。然而,平日里就有矛盾的婆媳為此鬧得不可開交。
阿芬認為,作為合法配偶,自己可以全權處理丈夫的遺產(chǎn)。這個想法遭到了代表老鄭父母出面的小叔子小鄭的強烈反對。雙方爭執(zhí)不下,鬧到了鎮(zhèn)海區(qū)澥浦鎮(zhèn)司法所。
司法所派出調解員進行調解。依照繼承法,阿芬和老鄭父母作為第一順位繼承人,有權等份額繼承遺產(chǎn)。經(jīng)多次調解,雙方最終同意了調解員的方案。
眼看糾紛就要平息了,事件卻出現(xiàn)了令人意外的轉折——調解員從村委會得知,老鄭其實還有個20多歲的聾啞女兒,只是女兒與老鄭一家早已斷了聯(lián)系。
原來,老鄭與阿芬是二婚。老鄭與前妻原本感情和睦,然而聾啞女兒小可的出生,讓夫婦倆矛盾不斷。老鄭的父母希望小兩口能再生一個健康的孩子,但前妻卻一口回絕,最終夫妻倆不歡而散。
離婚后,老鄭前妻帶著女兒搬了出去。雖然與老鄭的住處相距不過幾十公里,但母女倆與老鄭一家從此一刀兩斷,20年來未曾謀面,也沒有任何聯(lián)系。
老鄭前妻和女兒的現(xiàn)身,讓調解現(xiàn)場一下子炸了鍋,老鄭一家先是震驚,繼而憤怒。“這么多年都沒見你們露過面,一聽說我哥沒了,你們倒立馬出現(xiàn)了!這是想來分我哥的遺產(chǎn)吧,告訴你們,沒門!”小鄭說。
和事佬上陣
“背靠背”調解 挨個解開當事人心結
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。事情至此,調解員也是傷透了腦筋。
剛開始,調解員打算集中調解,便約老鄭的父母、小鄭、阿芬和老鄭前妻母女到司法所調解室面談。沒想到,老鄭一家與老鄭的前妻一見面就吵得不可開交,調解工作無法繼續(xù)。
鑒于此,調解員便動起了腦筋,決定改變調解策略,采用“背靠背”的方式,對三方進行分頭調解。
起初,老鄭的父母并不認可這個孫女,“這20年,她從來沒來看過她的父親,也沒來看望過我們,我們沒有這么不孝的孫女,她憑什么繼承遺產(chǎn)?”
老鄭父母有這樣的不滿,也在所難免。調解員表示,母女倆在情理上是有些說不過去,但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》第十條規(guī)定,配偶、子女、父母為遺產(chǎn)繼承的第一順序繼承人。也就是說,小可有權繼承父親的遺產(chǎn)。況且,小可離開父親時尚且年幼,不懂事,之后沒和父親這邊來往,也怪不了她。
調解員告訴老鄭的父母,小可與她母親的性格其實不太一樣,小可性格溫和又有點膽小,小可的母親則性格剛烈。長大之后,小可曾多次提出看望父親和爺爺奶奶,無奈母親都拒絕了。
聽到這里,老鄭父母的態(tài)度漸漸緩和了下來。調解員見狀趁熱打鐵,拿出了一張老鄭父母從未見過的字條。字條是前妻和女兒小可離開時,老鄭寫給女兒的,字條上寫著,“女兒,以后爸爸的東西都是給你的!
老鄭的父母接過字條看了又看,紅了眼眶。得知兒子原來那么愛小可,老鄭的父母終于軟了心腸:“你們來了以后我才明白,小可擁有繼承權,我們不是不講道理的人,希望小可母女倆以后能多來看看我們!
與老鄭的父母不同,小鄭就顯得比較犟,雖然調解員多次向他講解相關法律法規(guī),但他仍半信半疑。顯然,小鄭對調解員并非那么信任。為此,調解員撥通了鎮(zhèn)海區(qū)法律援助中心值班律師的電話。一通電話過后,小鄭終于表示,“想通了”。
阿芬和老鄭其實結婚沒多久,經(jīng)過上一次的調解,阿芬已懂得了相關法律法規(guī),對于小可繼承遺產(chǎn)一事并無異議。
調解員發(fā)現(xiàn),如今二十出頭的小可已擁有了自己的家庭,不過丈夫也是聾啞人,日子過得挺緊的,夫妻倆都還借住在親戚家中。小可的母親本來希望能多分點遺產(chǎn)給小可,但調解員表示,按照法律規(guī)定,三方應該平分遺產(chǎn),若老鄭的父母愿意放棄遺產(chǎn)繼承,小可和老鄭的現(xiàn)妻阿芬才可繼承該份額。經(jīng)過多次調解,老鄭前妻也意識到,老鄭的父母還是通情達理的,自己“避而不見”的做法的確有失偏頗。
今年3月的某一天,陽光燦爛,當事人再次齊聚司法所。與第一次不同的是,調解室內已沒有了劍拔弩張的氣氛。各方當事人最終同意了調解員提出的阿芬、鄭家父母、小可平分老鄭遺產(chǎn)的方案,并簽下了名字。
老鄭的父母表示,由他們繼承的這部分遺產(chǎn),他們會先幫小可保存著。如果小可母女倆以后能經(jīng)常來看望他們,盡到應有的孝道,錢肯定會給小可使用!拔覀兗业睦戏孔右惨疬w了,到時候賠償款也會分小可一部分!崩相嵉哪赣H說。
簽字后,小可在紙條上細心地寫下了一行字:“謝謝爺爺奶奶,我很感動,以后我和母親一定會常來看望你們,請你們放心……”
幾天后,老鄭出殯,小可手捧靈位,以女兒的身份送了父親最后一程。斷了20年的親情,至此終于重續(xù)。
和事佬有話說
“感情親疏”不可取 遺產(chǎn)繼承應依法
參與調解的主調解員陳冠海認為,這起糾紛雖然看上去復雜,但歸根到底是因當事人不知法、不懂法引起的,誤以為遺產(chǎn)繼承的分配應按“感情親疏”來劃分,這顯然是不對的。雖然調解員多次向當事人講解相關法律法規(guī),但當事人之間隔閡較深,倘若不打開雙方的心結,糾紛就很難平息。因此,通過“背對背”的調解方式,挨個兒解開當事人的心結,才能最終讓當事人的態(tài)度發(fā)生轉變,糾紛得以平息,一家人的關系也變得緩和。
陳冠海說,在這起糾紛中,小可其實是無辜的。小可在離開父親時尚年幼,甚至不記得父親的模樣。性格溫和的她在長大之后,也屢次提出想見見父親和爺爺奶奶,但都被母親攔了下來。作為一名聾啞人,小可本就值得同情,加上她如今的生活條件也比較困難,因此,調解員理應盡力為小可爭取本來就屬于她的合法權益。
(文中所涉當事人除調解員外,均為化名)(見習記者 陳毅人 通訊員 陸曉蕓 )
來源:平安浙江網(wǎng) 責任編輯:王淑靜